一、缺乏防病治病的意识,存在着“不见死蟹不治病”的关念,不少养殖户待蟹发病后,才知道治疗预防,不能坚持防重与治的方针,而延误了治疗时间,给预防治疗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不能正确诊断病因和病症,对症下药,不正确地合理选用药物及注意方法,病重乱投医,不论什么药物都用或混合滥用产生化学因子反应,导致河蟹中毒死亡,得不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三、不能正确测量水体面积准确使用剂量,即是使用特效药也达不到预期效果,而造成失效。况且在渔药店购的药物,都是按亩水体大约使用剂量,没有正确的测量池塘面积立方水体而使用剂量。因此药物剂量是疗效的保证,使用剂量不准确,或多或少,严重致约水草生长或烂根桔死污染水质,杀死大量的池水体有益藻类,使藻类在短时期内不能循环繁殖平衡生长,池水体溶解氧就低,而且浮游动物大量死亡,尸体沉积池底使水质败坏,池底部缺氧产生有害物质含量提高,导致河蟹中毒死亡或因水质恶化严重浮头,引发各种疾病而产生死亡。同时药物剂量过小反而达不到治疗效果。
四、不正确使用药物
使用药物受水温、天气变化情况,水质肥瘦,池底淤泥深浅,池塘周围环境等,都有直接关系,影响明显。
况且有些养殖户在河蟹蜕壳高峰期间使用杀虫剂、消毒剂,刺激河蟹生产应激反应,河蟹蜕壳不遂或蜕不下来壳,软壳死亡等。还有的养殖户在河蟹养殖过程中用清塘08、清塘灵清死野杂鱼,将池塘健康蟹杀的二十多天不吃食或用药不当造成池塘大批河蟹死亡,严重制约河蟹生长发育。
五、不能正确地选用药物
各乡镇有近十几家渔药店,他们只顾自己利益,不顾养殖户利益,抓住养殖户看蟹病的心里,花言巧语向他们介绍各种药物,但养殖户不懂得药物成份,有些药品换名,不换成份,改一个名字,加价买给养殖户,甚至有些养殖户不看药物成份,药物效能,治疗对象,使用方法及药物效应时间,不能正确对症下药,合理使用,同时没有进行调查分析诊断病因,在1-2天内用几种药品同时使用,造成药物不对症,不但没有收到治疗的效果,反而造成同塘的健康蟹生长发育,还有的渔药店老板说:我这些药都是非药品生物制剂,使用多一些没有事,甚至有些养殖户用药没有针对性,生搬硬套,看人家用什么药,自己就用什么药,不但没有治好一塘蟹病,反而治坏一塘水,从而影响健康蟹的生长发育,同时每年在不同程度上因用药不当,使用药物剂量超标,几种药物混合使用产生化学因子反应,而造成不必须的经济损失。
六、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加大池塘基础条件建设,彻底清整吊淤,复埂加深池塘蓄水量,苗种消毒,切断病原体传播途径,改造沟渠,疏通水路,保证水源新鲜,水源充沛,坚持“冬冻春晒”,使池土壤起到改良作用。网围区域有条件的也象池塘一样改造,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重点落实推广微孔增氧技术,减少河蟹病害发生,有效的提高产量和效益。
2、坚持“防重与治”无病先防,有病早治的方针,定期预防,杀死病菌和寄生虫,切断病原,定期检测化验水质分析原因,适时调控水质,常注入新水,保持水质新鲜不老化,肥而爽,在饲料中适应添加抗菌药物,起到预防治疗作用,做到外用内服相结合。
在治疗上要正确诊断病因,对症下药,使用药物看清药物成份、治疗对象、药物效能、使用方法等,用药时要正确测量面积水体,准确计算剂量全池泼洒。
对病因诊断不清的不要随便用药,“是药三分毒”,要用健康药、安全药。最好请渔技员到塘头现场诊断,现场配药治疗,不能听卖药的瞎忽悠。
3、整合各乡镇渔技员,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对镇农支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职能,协调处理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培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推广新品、新技术、新的养殖模式,瞄准市场调整养殖结构,扩大养殖示范规模,重点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以点带片”起到推动辐射作用,提高海产养殖管理水平,值得我们海产养殖向健康型、生态型、安全型去思考,去探讨。
4、县主管部门要对各乡镇渔药店加强监管,每年要对渔药店进行1一2次药物质量捡查,县主管部门要发给他们渔药经营许可证,渔药店老板要有经营渔药技术职称,经营者必须有两证才能经营,否则不允许经营渔药。